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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外企合同到期 公司不续签 经济赔偿问题咨询

 05-26 17:58  悬赏 0  发布者:tsx814……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1)
我和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2011/6/27-2014/6/27.由于行业不景气,公司裁员同时合同到期很多不续签。今天公司HR通知我合同不续签,赔偿3.5个月工资。由于我们工资较高,赔偿标准按照本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作为基数来算。但是2013年本地社会平均公司未发布,公司 按照12年来算。其他同期被裁员或自动离职的员工赔偿标准是:(N+3)*去年本人平均工资(我们很高),这两种算法按照三年,差距10W左右、另外今年结婚未休的15天年假公司 不做赔偿。HR告诉我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所以是N,否则是n+1。现在HR催的我很紧签协议,否则让我MANAGER代签,好像是证明是一个月前通知我,不用赔偿N+1。请教以上是否合法,我个人有什么办法争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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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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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05月26日 18时51分
13年标准出来后再要求补差
追问:

公司不同意 是否可以去劳动局开函申请公司补差价

回答:

可以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感谢陈律师热心答疑解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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