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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门卫怎么辞退

 06-03 16:18  悬赏 0  发布者:陈贝凡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孝感 回答:(6)
我单位于2008年请了一个门卫,并与之签有协议,协议规定:工资400元,劳保、医疗资金由本人负担。门卫姓叶,当时叶57岁。现在叶的老伴死于车祸,叶不能胜任门卫,我们准备辞退,其子女提出:1、过60岁用人、单位违法;2、由单位帮其3年缴纳劳保金;3、按最低标准补齐工资差额。家属的要求有法律依据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03日 16时52分
您好
1、法律没有规定此种行为违法。
2、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依此解除劳动合同。
3、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5、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您所在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办理相关事宜即可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负责,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03 16:19
由劳动仲裁委裁决
  • [湖北-武汉]
  • 易明律师 VIP
  • 电话:13886168577
  • 1440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03 16:21
要求他们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处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6-03 16:27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6-03 16:42
你好,由劳动仲裁委裁决。如有疑问,请及时追问。
回复时间: 2014-06-03 16:43
你好,可以要求仲裁的。
评论者:陈志鹏律师
时间:2014-06-06 15:56
超过60岁用人单位不违法。家属的其他请求合法.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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