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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退还问题!

浙江-杭州 06-11 02:34  悬赏 0  发布者:linxl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浙江温州人,目前在上海工作,今年5月份在杭州看中了一套房子,并在2014年5月19号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向出卖人支付商品房认购定金100000元,房地产工作人员告知我现在没有在杭州买房资格,需要做一份杭州的税收证明与工作收入证明,随后又缴纳了10000元给房地产工作人员办理相关证明。 协议规定,预订期为7天,至2014年5月26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商首付为30%。后由于工作原因,未在2014年5月26号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电话协商,在2014年6月10号,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去签订合同之前,工作人员先带我去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在签订贷款合同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我有6次不良的信用(PS:过去24个月无不良信用记录)需要上调15%利率,这与我之前与房地产工作人员协商的不一致,我与房地产工作人员存在争议。再然后,银行工作人员审核房地产帮我做的税收和收入证明存在造假,虽拒绝给我办理按揭。
我想咨询下,这算是我单方面的违约吗? 定金可以退还吗? 如果可以,需要收集什么材料(PS:手上目前只有《商品房认购协议》与收据)? 
目前还没有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人员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解决时间。
问题补充:
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上,查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中该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与该房地产开发商的公章不对应。
按该房地产开发商上公章的名字未查询到有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该住房位于杭州余杭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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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11 09:27
可以起诉,可以随时来电来所免费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6-11 08:48
可以要求退的,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刚办过购房定金退还的案子。
回复时间: 2014-06-11 10:51
首先要看你们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现在是中介和你有过错,出卖人有没有过错目前无法判断。建议你要收集相关证据,要求中介来承担损失,定金如是交给出卖人的,你违约很难退还。可来电咨询。
我的补充: 2014-06-11 10:56
上面看错了,是直接由开发商出卖房产的话,有相关证据证明工作人员造假,有过错,可以起诉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2014-06-11 12:11
起诉退房即可。欢迎来电来所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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