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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请求专业答复!

 07-05 14:32  悬赏 5  发布者:jinwuz……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闵行区 回答:(5)
老师您好,我想诉讼的是公司试用期无理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问题,纠纷发生时间是今年5月23日。我在网上看到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一年,另外一种是60天内!那么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当最晚需要在什么时间之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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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05日 14时35分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追问:

那60天的说法又是怎么回事呢?根据您的回复,就是说我只要在明年的5月23日之前都可以提交申请的么?

回答:

如是以前的法律规定,该法律已经失效。

追问:

因为我人目前在外地,估计得明天春节后才能回上海提交申请,所以我关心的是:我明年3月份提交申请,是否还来得及?我同公司的纠纷的发生日期确认就在今年5月23日!

回答:

不超过2015年5月22日都在诉讼时效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律师老师周末都不休息啊!!!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5 14:48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4-07-05 14:49
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4-07-05 14:51
你好,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追问:

就是说,我只要在明年的5月23日之前,都可以提交申请?

回复时间: 2014-07-05 19:07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即你在2015年5月23日之前提交申请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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