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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写的房屋及土地确权(转让)申明是否合法有效?

上海-黄浦区 07-05 15:42  悬赏 0  发布者:jclov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上海人,50岁)在江苏省启东市买了一处居民住宅,拥有其房屋所有权和相应土地使用权。但为了不影响将来拆迁分房,当时房子是用我姐姐的名字买的,房产证和地产证上都是她的名字,钱是我付的。姐姐也承认这一点。为了避免将来纠纷,我们俩商量写一个证明,即说明这处房产是我的财产。以下是我写的申明,麻烦律师看一下合不合法,有没有效。谢谢。
本人A(我姐姐)(310****************)承认江苏省启东市********306室实为B(我)(310*****************)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为B(310*****************)所有。
特此立据为证。

备注:上文提及的房屋的建房注册号为*****,房权证字第号为*********,国土证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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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05 16:16
协议仅在你们之间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4-07-05 16:21
你好,如发生纠纷,可作为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7-05 19:04
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4-07-05 20:28
协议有效,在你们之间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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