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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无理由克扣工资

天津-河东区 07-15 15:43  悬赏 0  发布者:天上的云再飘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在单位负责人事方面的工作,今年我们单位有个员工在5月11号转正,我跟她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在河东区的劳动局为其办理了招工备案和录工手续,然后我就被调到分公司了,走之前跟那边接替我的人做了交接,但是这个月接到通知说该员工应该在6月1号转正,因为公司不想承担5月份的保险,并要我承担该员工5月公司负担部分的保险费用,并且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直接从我的工资中扣除了,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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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5 22:07
可以投诉或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15 15:49
到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

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吗?证据?

回答:

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追问:

提供谁的劳动合同?我的还是那个员工的?

回复时间: 2014-07-15 21:53
您可以仲裁维权,单位的支出不应当由员工赔偿,所以可以直接要求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07-16 06:01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16 09:21
你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7-20 22:2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取监察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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