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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无合理的请假理由,企业以旷工为由,可如何扣罚员工?

广东-佛山 08-05 18:17  悬赏 0  发布者:sdbob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厂是几十人的小规模企业,近日有两名管理骨干同时提前一周向我请假5天,原因是两人要去进行与公司工作无关的学习和考试,完全出于个人的兴趣考虑。两人对公司的日常工作都相当重要,日常的工作都比较认真负责,但同时因这样的原因请假,无疑是置公司的利益于不顾,我觉得实在不能批复,但因为她们已经连报名费都交了,每人2000元多,还订好了酒店,不批准她们还是要去。
我现在只能将她们的请假而旷工处理,让她们明白公司的请假制度不是摆设(入职规定写明无理的请假要求不会受批),如原来按公司入职时的规定,旷工一天扣当天工资的3倍,5天下来额度不小,但我记得公司不能扣罚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因此我想问,是否这样处理,假设每人每月3000元,5天不上班后按实际出勤应收工资2400元,按20%计,应再扣起480元,即当月应发工资2400-480=1920元,社保再扣个人部分。这样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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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8-05 18:57
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处理,但规定需要合法合理
追问:

那不合理的请假当旷工,员工入职时都是有签名确认的,那按我的20%扣罚方案执行,合法吗?正确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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