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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从合同、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

湖南 08-14 17:34  悬赏 0  发布者:xysxjy 给我留言  回答:(1)
贷款人A银行与债务人B于2013年2月7日签订200万元、期限18个月的借款合同(主合同),同日,抵押权人A银行与抵押人B依据借款合同(主合同)又签订最高额为200万元,期限为5年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务人B到期归还了其借款200万元(借款合同终止),抵押登记的他项权证的抵押期限为5年。问题是借款人在归还200万元后,仍需要贷款200万元,请问:原他项权证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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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14 17:44
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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