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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我可以提出不重签合同吗?

 03-19 15:54  悬赏 10  发布者:yl2008……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3)
各位律师好!
请教个事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合同未到期),此公司原来是一集团下属分公司,现在分立出来了,现在要求员工们重签合同(签成新分立出来的公司),并去劳动局办理商调,请问此时我可否不重签这份合同?
如果这样做,公司是否有一年一个月的补偿给我呢?
谢谢!
问题补充:
再请教一下,如果补偿从何时计算呢?我在此公司工作超十年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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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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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3月19日 17时15分

 企业名称和法人变更不影响原有劳动合同的履行,你可以拒绝重新签署,除非劳动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3q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9 16:37
你有权不签合同,公司应与补偿。
回复时间: 2009-03-20 17:54
你有权不签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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