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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妻子不知情下借钱炒股出现亏损,妻子是否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宜春 08-25 23:55  悬赏 10  发布者:tuluoj…… 给我留言  回答:(2)
出借人在知晓借款人无工作无固定收入情况下,依旧以很高的利息借钱给借款人,且在第一笔借款未还的情况下再度两次大额借款给借款人,且称不知借款人大笔借款的用途。实际借款人已跟出借人言明是用于炒股,但如今股票亏损,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外出打工。出借人再三上门追问借款人下落,借款人妻子不知道借款一事,在借款人妻子一再追问下,出借人才说出实情。经过数次登门无果后,出借人将借款人及其妻子一并起诉,要求还款,且已申请财产保全,还冻结了借款人妻子的工资,致使借款人妻子生活陷入困境。这种情况借款人妻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自称与借款人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借款人妻子也认识,并且在借款人未借款前,在路上偶遇就将借款人无固定收入,基本生活开销依靠妻子的工资收入,借款人无其他收入的生活现状告知出借人了。且借款人一向都未承担家里任何开销,也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可如今出借人还数次大额借款给借款人,使得借款人炒股出现亏损造成债务,连累妻子承担债务,这种情况出借人不用负任何责任吗?
问题补充:
给出借人的第一张借条没有说明利息,在第二次借款时,出借人以第一张借条遗失为理由,要求借款人重新写一张借条,将第一笔借款并入第二笔借款内,并注明了利息。借条内容中借款人明确指出第一笔借款并入是由于第一张借条遗失,但出借人在起诉书上明确指出,称第一张借条在借款人借第二笔款项后撕毁了,且在起诉书上出具了第一张借条的碎片作为证据。
    第三张借条内容里,提到每月为出借人提供赚钱1万元。
    三张借条都没有明确提到款项用途,数额高达几十万,出借人就在没有抵押,没有问询借款人家人,且借款人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数次借款。 此种情况如何判定借款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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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26 07:03
这是要承担偿还的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4-08-26 10:29
一般是要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和对方明确约定是一方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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