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徐荣康  陈晓云  朱建宇  周文才  
该问题已关闭

服务期限未到期离职违约金

山东-青岛 09-03 10:21  悬赏 0  发布者:witmus…… 给我留言  回答:(6)
各位律师,您好,我目前在青岛一家公司就职,13年入职,当时有签订服务协议约定三年服务期,并且有条款说明如果未到期离职赔偿“培训费和损失费约2万元”。但是公司没有组织什么专业技术培训,所谓的培训只是听几个讲座而已,要求公司提供支付凭证也没有。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处理,这2万块钱能免除么? 还有,即便是有培训费,我已经为公司服务一年,是不是应该只付2/3? 

万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3 10:27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 还想问下 所谓的培训费是不是应该有相应的支出凭证才会被认可? 还有是不是我应该只承担20000*2/3?

回复时间: 2014-09-03 10:35
你好,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但若事实情况如你所说,我个人认为单位提供的培训不属于技术专项培训。
追问:

您好,谢谢您的回答,这个培训费用是不是应该要有相应的支出凭证才会被认可,不能由单位信口开河,说多少是多少吧?

回答:

是的,培训费用需要证据予以证实。

回复时间: 2014-09-03 11:51
请致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9-03 11:52
你好,请致电询问
回复时间: 2014-09-03 14:01
员工可以解除合同没有损失赔偿问题,真实有效的培训,应该退回没有服务工作时间相应的培训费。
回复时间: 2014-09-03 14:47
你好,按照你说的情况,应该没有培训费的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河北石家庄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天津河西区
广东深圳
广东佛山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110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30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045
江苏 无锡
人气:5102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4310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25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