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刘海鹰  牟金海  章泽龙  
该问题已关闭

江苏劳动合同条例

江苏-无锡 09-06 22:41  悬赏 0  发布者:章慧杰 给我留言  回答:(1)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未书面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未书面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视为劳动者同意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是否仍然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有双倍工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9 07:56
这是可以主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湖南长沙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2968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24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116
浙江 杭州
人气:442053
湖南 长沙
人气:542562
江苏 南京
人气:15000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