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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住房屋动迁

辽宁-大连 03-23 16:09  悬赏 20  发布者:青色菩提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是个体户,就自家的宅基地院子建厂房,没有房证,但有一个十多年前工商局发的土地证,现在这片地区动迁,建商品楼房,请问应如何争取补偿费用?

问题补充:开发商来了之后,给类似我这种情况的个体户们,每家只补偿4500块钱,其他费用一概不补,而我们的厂房被当成民用住房来补偿,每平只有200块钱。我们再到别处租厂地,上水,上电等,这点补偿真是杯水车薪。 
由于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我们目前的处境非常坚难。 
请哪位高人指点迷津,为我们指一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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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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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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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3-23 16:34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3-23 17:35
这种情况你们地上的建筑物要进行补偿,还就有是经营损失,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所有。但由于你所盖房为宅基地,只能是用于居住,因此在损失上存在风险
回复时间: 2009-03-23 22:24

 1、工商局不可能发土地证,土地证只能由土地局颁发。2、宅基地只允许建设住房,你家建厂房,如果未经过批准,就属于违反土地用途。3、开发商按照住房补偿合法,标准按照当地拆迁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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