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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需要赔偿公司的岗位工作培训吗?

福建-福州 09-07 15:28  悬赏 0  发布者:fengqi……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职期间,因上层管理机构的要求,任职岗位必须接受职位培训,不定期有培训通知下发,所有培训都与任职岗位为必须。
请问,这类针对岗位需要而非针对人员提升的培训,培训费需要赔偿公司吗?
有签订培训协议,但公司不给员工,同时协议也从未盖过章,问HR要也不肯给。
这方面,公司是违法的;但协议都在公司收着,员工如何自我保护呢?
公司严重加班,时常超出规定的加班时间,从未曾支付过任何一分加班费,该部分是否可以考勤机记录为举证呢?
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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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07 15:30
这是不需要的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5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9-07 19:23
要看是什么样的培训,若是劳动法上的专项培训,员工提前离职,就要按服务时间的比例承担一定的赔偿,若不是专项培训,,就不用赔偿。
员工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证明员工有加班的事实,且公司没有支付或没有完全支付,员工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加班费了。
公司加班应当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不得强迫员工加班。
标准工作时是每周工作不超过5天,有可以采取6天工作制,但总共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超过则是加班。
公司加班应当按照下面的法律规定及标准支付加班费,若没有足额支付,则是违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但法定休假日工作不能以调休替代。
回复时间: 2014-09-08 15:52
如果你说的培训是劳动法上的专项培训(非一般性的针对全部或者大部分员工的培训),且双方约定了服务期的话,员工提前离职,就要按服务时间的比例承担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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