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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出辞职不批准

广西-贺州 09-16 17:14  悬赏 10  发布者:byl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公司有个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三个月,该员工上班一个多月),提前三天(辞职日期周五,周六、日休息),刚好那天部门经理请假了,周一该员工直接不来上班了,也未做工作交接。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未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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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16 17:22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4-09-16 17:17
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
回复时间: 2014-09-16 17:28
可以直接走人。
回复时间: 2014-09-16 17:37
视为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9-16 20:25
可以做好工作交接,直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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