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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是否可以连续多次与劳动者签订用工期为一个月的合同?

江苏-苏州 09-18 18:47  悬赏 0  发布者:XU每文 给我留言  回答:(1)
已工作三年后,自前几个月商场开始重新装修,就每次与我签订的用工期都是一个月共签了4次,这样的用工合同合法吗?
今后辞退我,该获得怎样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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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19 09:19
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追问:

经济补偿办法我看了劳动合同法巳有些了解! 是想咨询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我签订期限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已签4次了)。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而且,前三年已签二次合同,依法用人单位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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