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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怎么算?

四川-绵阳 09-25 21:16  悬赏 20  发布者:yl611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在私人公司就职保安。今年47岁,在家中休息时突发疾病,因为得病严重,现在已经不能上班了。现在已经出院,但还是处于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
    单位让我写辞职报告,我没写(知道自己辞职没有一分补偿),我们正在协商补偿,补偿合理,我就办理离职手续。我在单位工作第4年,前两年没签合同,最近两年才签合同,合同期是一年,一年签一次。我得病以后的社保和工资,单位都停发了。
    我想问
    1、现在和单位离职,经济补偿怎么算?
    2、如果单位不予理睬,等今年合同到期后,经济补偿又这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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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9-25 21:19
单位解除合同,按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你工作四年,单位应多发你四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9-25 21:37
您好,单位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生病期间单位停发工资,停缴社保的,你可以此为由,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保、支付停发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9-25 21:30
可以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9-25 22:45
按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你工作四年,单位应多发你四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9-26 10:51
你好,若公司辞退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要求4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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