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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一周后,被要求“停止工作,等待处理”,能维权吗?

青海-西宁 09-26 13:11  悬赏 25  发布者:durand…… 给我留言  回答:(3)
9月中旬,因家中有事,请假一周,写了假条,领导也签字批准了。结果第二天打电话来,说他签的字作废,按旷工处理。我实在是因为家中有事,联系领导要求谅解,未果。一周后去销假时,被告知“停止工作,等待处理”,我一直在家待到现在,也没有任何决定下来。我是签了劳动合同的,一年之中只请了这一次假。请问怎么办,我可以维权吗?(据说节后要给我换个很累工资很低的岗位)。求助律师帮我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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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9-26 13:25
可以维权,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更改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资薪金等。
追问:

我是要到哪个部门去申请维权呢?

回答: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需要同事互相作证吗?另外,领导在我请假后,擅自在假条上写“经核实,请假理由不实,此假条作废”。但领导并未如所说进行“核实”。这样的假条还可当作证据吗?

回复时间: 2014-09-26 13:30
你好,理由成立的,你可以维权。
追问:

我是要到哪个部门去申请维权呢?

回答: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经核实,请假理由不实,此假条作废”。——领导的这个主张不能成立,
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二、请假去看病,看病回来的路上去买个菜,这样的事情,本身是合情合理的。
三、如果领导不准请假,应当在批条的时候明示,批示后不能随意更改

追问:

维权结果大约是怎样的?

回答:

一种维持原请假状态。
二种单位要求以赔偿解除劳动关系

追问:

我能主动提出要求单位给予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吗?

回复时间: 2014-09-26 15:23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相关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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