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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赔偿标准

陕西-榆林 10-14 14:21  悬赏 0  发布者:371284…… 给我留言  回答:(4)
单位在2011年10月跟我们签的合同,2013年单位停业一部分员工放假,放假后每个月只发1000块钱,2014年10月打电话说是要解除合同!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只是我们签了字然后单位把合同收走,至今没有给我们合同,并且要也不给只让看一下。合同内容被修改并且不是法人签字而是总经理签字!请问这个应该咋样补偿,补偿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补偿还是以当时实际发放的工资补偿。是应该先走劳动仲裁,还是直接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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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29
这是可以按照工作时间赔偿的
追问:

现在单位给的方案是,工作3年的给补偿3个月的工资 而且这个工资还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意思就是干3年的才给赔偿3000块钱@! 这个是这样补偿吗?现在的情况是:合同签订3年到期了,再就是合同不是跟单位法人签的,是跟单位总经理签的,总经理已经辞职了。还有就是现在不给我们应该拿的那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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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0-14 15:21
单位原因放弃的,工资应当照发。
经济补偿的工资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应发的。
我的补充: 2014-10-14 15:24
先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0-14 14:3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0-15 08:41
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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