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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单位可以向其收取培养费或违约金吗

新疆-乌鲁木齐 10-16 13:00  悬赏 5  发布者:贾旭霞 给我留言  回答:(2)
员工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单位可以向其收取培养费或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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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16 13:02
这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追问:

在制度里规定以下条款可以吗?

毕业生分配来公司工作,在十年内要求离开公司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培养费。其标准如下:
工作不满三年者,缴纳3000元;
工作满三年不满四年者,缴纳4000元;
工作满四年不满五年者,缴纳5000元;
工作满五年后,每增加一年,所缴纳费用按5000元的20%递减;
工作满九年而不满十年者,缴纳1000元。

回复时间: 2014-10-16 13:03
培训费可主张部分返还
追问:


在制度里规定以下条款可以吗?

毕业生分配来公司工作,在十年内要求离开公司者,必须向公司缴纳培养费。其标准如下:
工作不满三年者,缴纳3000元;
工作满三年不满四年者,缴纳4000元;
工作满四年不满五年者,缴纳5000元;
工作满五年后,每增加一年,所缴纳费用按5000元的20%递减;
工作满九年而不满十年者,缴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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