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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恢复劳动关系应该选哪种手段?

北京 10-26 11:40  悬赏 0  发布者:eiuojf……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了快邻近六个月时,单位听说我身体不好,因此找其他借口抢先通知我试用期没通过,解除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对方根本就没和约定录用条件。因此我手中有两张牌可以诉讼,1、没有录用条件的约定而违法解除而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2、违反医疗期不得解雇员工的规定而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但我不知道哪张牌更合适?听说以未约定录用条件属非法解除的理由打官司,如果单位以“岗位取消”理由而无法恢复的话,有时并不会得到仲裁支持,只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但如果要以医疗期不得解雇的规定来打的话,虽然更加可以顺利恢复劳动关系,但会不会给予单位利用只需支付“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条款的大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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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6 11:45
这是可以直接找单位申请的
回复时间: 2014-10-26 12:02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27 11:10
你好,要看具体的案情才能判断。
回复时间: 2014-10-26 11:43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26 12:11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4-10-26 12:23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26 12:29
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0-26 15:47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0-26 21:04
要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14-10-27 09:23
您好,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并索要赔偿。两条路需要你个人自行决定。
回复时间: 2014-10-27 09:38
可以自己权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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