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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劳动纠纷咨询】【多年加班费结算问题】麻烦律师大哥帮忙解答,很感谢.

江苏-南京 10-29 11:15  悬赏 25  发布者:小水蜜桃 给我留言  回答:(2)
所在公司:2008年07月份至2014年08年 工作于 南京某软件有限公司
上班时间:8小时工作制,正常上班时间8:00~17:30,弹性时间8:00~9:00,休息时间:12:00-13:30、17:30-18:00
          保证一个月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满8小时即可
目前状态:已经从该公司离职,加班费公司未支付,也未实际安排调休。
事件:2008年 加班101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3000
      2009年 加班102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4000(包含岗位补贴800)
      2010年 加班103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5000(包含岗位补贴800)
      2011年 加班104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6000(包含岗位补贴800)
      2012年 加班105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7000(包含岗位补贴800)
      2013年 加班106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8000(包含岗位补贴800)
      2014年 加班107小时 该年平均工资9000(包含岗位补贴800)
      
      2014年01月份到06月份开始每月按2013年12月份工资7200(不包括岗位补贴800)的1倍累计结算了100小时
      
注:1.每年01月01日是固定涨工资时间。
    2.以上加班时间均为周六周日休息天加班      
      
问题:
1.2014年后按1倍结算加班时间100小时的折算基数应该是8000,还是7200,或者是结算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呢?
      另外此部分加班费是不是应该按2倍折算?
2.其他剩余时间如果要求折现,是按加班时间发生日当年的平均工资,还是按离职当天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2倍进行折算呢?
3.第2个问题很重要,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规定2014年结算几年前的加班费按什么时间的工资作为基数,请明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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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29 14:0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回复时间: 2014-10-29 15:33
1、加班费计算的时效只有1年,超过一年的时效法院和劳动仲裁一般不支持;
2、加班工资延时加班的按1.5倍计算,周末按2倍计算,法定节假日按3倍计算;
3、加班工资可以按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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