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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月工资除以26天是否合法,是否有查询工资算法出处

 12-17 14:44  悬赏 0  发布者:zgrl2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通州区 回答:(10)
公司每周休息一天半,但是发工资的时候,是拿月工资除以26天,因为是试用期说按天算,再乘以出勤天数,我想咨询下这个除以26天符合劳动法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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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2月17日 14时45分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

首先谢谢您的回答,我问人事,人事说公司这样规定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百度了半天,也没有搜出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劳动法里只有说明,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按照每周休息一天半计算,是78天再加上11天公休日,也算不出来,月平均出勤日是26天。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链接?而且我试用期没有合同,不认账怎么办?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已经协商解决,领差价时候又是签字又是按手印的,看来是真不合法,不然不会这么做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17 14:51
这是可以按照合同履行的
追问:

没有合同

回复时间: 2014-12-17 15:04
此种计算方式不合法。可以向本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若工作一个月后仍未签合同,可以主张此后的双倍工资。建议保留考勤、工牌、工作内容等方面的证据,必要时可以录音、录像。
回复时间: 2014-12-17 15:08
您好,这种计算方式是不合法。劳动纠纷可以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17 15:12
协商处理,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2-17 15:29
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4-12-17 16:03
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劳动局
回复时间: 2014-12-17 16:26
您好,没有签订合同的话, 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准确地确定自己所在的用人单位的名称。
2、找对劳动监察机构。
      劳动监察机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在省一级叫劳动监察总队,在地市一级叫劳动监察支队,在区县一级叫劳动监察大队。
     如何确定所在企业由哪一级劳动监察机构管辖呢?有两个办法:一是搞清楚该企业在哪缴纳社会保险费,若是在市社保局缴纳,则由市劳动监察支队管;若是在区县社保局缴纳,则由区县劳动监察大队管辖;若是省属中央企业,则由省总队管辖。二是拨打当地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进行咨询了解。
3、前往投诉
带着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或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1、劳动合同; 2、工作岗位证明; 3、工资证明; 4、进出厂区证明; 5、工友证明; 6、公司福利证明。 本人亲自前往,填写投诉书即可。
回复时间: 2014-12-17 17:18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17 19:45
按21.75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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