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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调离原岗位,变相辞退

 12-20 16:48  悬赏 0  发布者:wfzrr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潍坊 回答:(1)
您好!
     我们公司以前是允许夫妻两人或者有亲属关系的人在一个公司的,近期,公司被另外一家公司收购了,不允许有亲属关系的人在一起,要求必须有一个离岗,或者被调到其他公司。并且一人离岗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如果要求补偿的话有在岗的另外一人自己承担。
     我对象现在怀孕了,离预产期还有20天,公司要把我调到省内其他地市,如果我三天内部到岗的话,视为自动离职,没有任何补偿。
     我入职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工作地是在潍坊。我也不想去外地上班。
    
    我想咨询一下:
    1.公司这种三天不到岗视为自动离职的规定是否合法?
    2.如果公司因为这样辞退我,我是否可以要求取得N+1的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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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12月21日 14时21分
调动岗位必须双方协议一致才可以,建议你保留工作调动的相关证据,如果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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