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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种原因单方面合同违约

江苏-无锡 12-31 14:46  悬赏 10  发布者:shuiji……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公司(供货方)与乙公司(采购方)与2013年签订了自来水厂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为200多万元,其中包括A,B,C,D,E,F,G设备,签订合同后甲公司如约将设备全部提供给乙方,并收到乙方打来了30多万元的部分货款。在合同技术文件中,G设备为3mm厚的PVC材质板材及相应配件支架,当正式安装时出现设备安装后未能达到乙方理想效果(主要原因是G设备3mm的厚度太薄,材质为PVC导致),乙方频繁要求甲方更换各种配件支架来达到效果,但由于厚度实在达不到,甲方不能使安装效果达到乙方要求。乙方以甲方未能提供有效的配件支架为由,单方面取消合同,并至此再未付过款项,而A-F设备并在乙方水厂运行了1年有余。在乙方单方面取消合同后,乙方自行与另一家厂商签订G设备的购买协议,材质为不锈钢,并已经安装就位。甲方多次与乙方提出交涉,但乙方负责人推脱,并连水厂大门都不让进。这种情况下甲方厂家应当如何维护权益?
问题补充:
此水厂的设计是由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包括设备,甲公司按照设计参数提供设备。现设计院无法提供给甲方此设备设计符合《给排水设计手册》标准的证明给甲公司,实际上设计院设计错误。设计院又不可能承认自己设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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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31 15:24
那就可以申请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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