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劳动合同

山东-滨州 01-29 13:58  悬赏 10  发布者:玉儿想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公司总部签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3个月,在公司总部培训了6天,公司内部培训,在公司分部工作了4天,发现工作不合适,提出离职,公司说让我交2000元的培训费,说是公司的规定,这合法吗?劳动法上有规定我在合同期间内离开需要支付赔偿的问题吗?我如果离开需要办什么证明呢?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呢?
问题补充:
合同上说没有公司书面同意我不能从事其他的工作,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1-29 16:22
你好 如你的档案没有转到公司 你可以不交 等着公司起诉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黑龙江黑河
上海徐汇区
广东广州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5779
广东 深圳
人气:20844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1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33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