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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种情况离职后违约金能不交或者少交么?

北京 09-19 09:59  悬赏 10  发布者:d21800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2007年硕士毕业在北京一家国企参加工作的,因为解决了户口(集体户口),因此约定服务期5年,违约金5w(每工作一年减少一万),在我签订合同之前,违约金的事情我并不知晓,这一项也是在签订之后添加上去的。其实在这里一年工资2w多,今年走,按合同就是违约金4万,这样合理么? 
我是否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不交或者少交呢? 
期间参见培训花费1200,这个我愿意支付,但违约金太高了,我该怎么妥善解决呢?请专业人士指点! 
无比感谢!

另外,我是在2007年,也就是新劳动法实施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还是按照合同约定的必须交那么多呢? 
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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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19 10:33
首先,违约金条款都是在你签订之后加上的,那该条款应该无效,关键你是否能举证证明该条款是用人单位未经与你协商后加的。
其次,在深圳同样会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不支付培训费等以外的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08-09-19 11:12
1、如果签订合同时没有违约金条款而是后加的,那么该条款无效;2、应当适用新劳动法。
回复时间: 2008-09-19 13:35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不用交纳,即使缴纳最多也就2万,不会是4万。如需要律师帮助维权,可以与我联系.  
丛志波律师;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   
咨询热线:15810919130    QQ:22412166
回复时间: 2008-09-20 16:51
无需支付违约金。13552612288
回复时间: 2008-09-30 11:39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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