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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离职 经济赔偿

 04-25 14:37  悬赏 25  发布者:周晓蓉1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杭州 回答:(2)
我是07年3月份进入现在的公司的,任采购职务,08年1月份公司与我签定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本来是盖好章后有一份要给我们本人的,但公司一直未发放)。这个月4月1日,我们部门领导突然向我提出,派同事来交接我现在手头的工作,把我调去另一个职位。因为那个职位目前基本就是个闲职,我不愿意去,开始他是说和我商量,见我不同意,就很强制地说这已经是公司领导已经决定的,不去也得去!而且当天就派了人来交接我的工作了。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今天是4月25日),公司既无任何书面的通知,也未有任何领导出面解决这个问题,就这么耗着时间!其实公司谁都清楚,这就是变向的赶我走,请问我能得到哪方面的补偿?
另外,听说公司为了不赔偿,打算安排我去另外的部门任职,请问如果我拒绝,依照法律,仍然能得到经济赔偿吗?
问题补充:
5月2日行政部调我去市场部,我拒绝。公司提出如果不去,就要我写辞职报告,否则三天后就算自动离职。5月5日采购总监(也是老板之一),再次和我谈话,因为他承诺公司该给的补偿都会给我,说公司不会亏待我,说如果公司写解聘书的话,传出去不好听,  到了5月2日,公司行政部人员告诉我,要把我调去市场部(这是4月3日我见公司市场部有贴招聘启示,愿意去试试看能否有一个较国理想的结果,但面试结果是待通知,直到4月30日都无任何通知,其实际人员已招满)故我拒绝。但行政部放出话说我要写辞报告,否则三天之内如果不去市场部上班就算我自动离职!后来,采购部经理找我谈过话,希望我听从公司安排,我依然没同意。直到5月5日,采购总监(也是我们公司的老板之一)再次找我,他说公司不会开解聘书出来,说这样传出去对大家都不好,并承诺说公司该给我的补偿都会补给我,说公司不会未亏待我等,要我写一个离职申请。考虑到他就是一个老板,也是采购部的最高上级,于是我就给他面子,6号就写了离职申请,当然我在申请中也写出了公司已经在4月1日当天就用实际行动要我交接出采购工作,直到后来经协商,我愿意离职。
   其实我的好多同事也都提醒我不要交,要么等公司给了所有的补偿和工资后再交。只是我觉得既然是总监说了,就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果真不出同事所料,待我交上去了离职申请,采购总监说工资等到15号去结,当时就只给我二千块钱红包,说公司从来就没有过经济补偿了。。。我拒绝收他给的红包,不欢而散。
    请问我还有希望得得应得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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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浙江-金华]
  • 倪振杨律师
  • 电话:13957965616,1356678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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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4月25日 21时12分
你还是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将合同一份给你。其次看看合同对你的工作岗位的约定如何,及是否有公司有权调换你的工作岗位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公司可以调换你的工作,你当然可以拒绝换岗。双方对此协商不成的,可以解约,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给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无偿帮助,我有新的补充,请再帮看看,多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25 21:31
 如果没有约定公司可以调换你的工作,单位属于违返合同,协商不成,强行解除要付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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