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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补偿

广东-深圳 01-24 09:00  悬赏 0  发布者:sunnym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到2011年四月份就足四年,前三年半周六要上班并没有加班费,后半年是双休,但公司强迫我在的部门一天多加一个小时,如果我在合同到期后辞职,能否得到每年一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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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1-24 09:14
1,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若你以公司拖欠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离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回复时间: 2011-01-24 09:57
保留加班的证据,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公司辞退你,可要求补偿或赔偿。若有疑问或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1-24 10:05
你主动辞工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1-24 10:36
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以公司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1-24 10:57
辞职是没有补偿的,除非有法定情形,比如拖欠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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