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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

山东-青岛 01-25 08:48  悬赏 15  发布者:zzt640 回答:(5)
我于2010年3月与现公司签定工作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中与2年年薪的违约金。现我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已与8月9日递交邮件形式的辞职申请书(老板经常不在办公室),老板告诉我说要走可以,必须得等国庆后。并时常以我违约来暗示我。现在我的社会保险没有购买。工作上也经常加班。请教下,我现在要离职的话,最快可以是什么时候?需要支付些什么或则说有些什么条件吗?如果老板坚决不让走,可以到劳动仲裁的地步吗?需要多少时间呢?又需要些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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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1-25 09:13
因单位没交保险,随时可以走
回复时间: 2011-01-25 09:06
可以以没有购买社保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仅仅想离职的话,直接以此理由通知单位解除关系即可,不用去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25 10:05
如果社保没买,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1-25 11:25
公司没给你缴纳保险,你可以此为借口随时离职,你有权要求公司给你补缴社保。
对你如没有特殊培训的话,你无须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1-01-25 11:53
1、由于单位没有办理社会保险,你可以随时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由于你已经早已书面通知,因此你现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2、老板不同意也不妨碍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应当及时为你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补缴社保。
3、除了保密协议以及培训情形之外,其他有关违约金的约定是违法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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