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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将员工辞退,有何补偿?

浙江-宁波 02-23 19:05  悬赏 0  发布者:侣奇斌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是在99年进入一家民营公司至今,公司未与我签订合同,社保在08年才给我办起来,而在2011年开春,公司却无故将我辞退,请问我有什么补偿呀,社保能给我补几年的?我应该收集那些证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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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2-23 20:06
1、补全1999到2011年的社会保险。
2、无故辞退要求补偿24个月工资。
3、收集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双倍工资差额。

回复时间: 2011-02-23 19:54
应该说你这情况最好由你当地专业律师帮你代理。首先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满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支付工资。无故辞退你,按你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上这些都需你先基本举证,然后由用人单位负主要举证责任。社保补偿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其余最好委托当地专业律师帮你办理,律师会帮你发现单位更多侵犯你权利的行为。
回复时间: 2011-02-23 20:28
首先,你应该有基本的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的证据,如工资单,工作牌等
其次要求公司补交从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的社保
第三,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张双倍工资
第四,单位无故辞退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具体可以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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