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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问题

北京 05-28 14:00  悬赏 0  发布者:243642…… 给我留言  回答:(9)
2011年6月入职(开工资) 单位2012年1月 签的劳动合同及上的社保。现在2015年5月底 离职。请问  可不可以 要求单位补缴2011年6月到12的社保。  已经协商,本人要求 补缴,或折合现金。但单位一直拖着我, 这个补缴社保是不是有个时限的问题  是从离职之日算起吗。感谢中,期盼专业人员回复
问题补充:
从法律关系上,是不是 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我的要求。比如 这个时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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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42
可以到社保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01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03
社保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09
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劳动部门投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19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45
你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到劳动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5-05-28 14:52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5-05-28 16:06
您好,补缴社保,一般都是一年内的,超出的,都是给予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5-28 18:15
没有交社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或者以现金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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