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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纠纷

 06-28 17:16  悬赏 0  发布者:rose08……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4)
5月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约定7月签订正式合同并交给房东5万元定金。但是合同中未就过户时间问题进行约定,包括什么时候交剩余的款项都没有约定。现在房东和我们在过户的时间上有比较大的分歧,无法协商解决。请问此份合同属于哪方违约,合同上写的中介费损失应由哪方承担。如果合同作废我们能不能要回我们之前支付给房东的5万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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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黄浦区]
  • 孟海律师
  • 电话:18721608536
  • 97779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06月28日 17时23分
1、若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介无权主张居间费;
2、合同就过户时间未约定清楚,无法达成一致谈不上哪方违约,可要求房东归还定金;
3、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8 17:25
目前只是居间协议,尚未有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情况下,不存在哪方违约的问题,房东应当返还5万定金。
至于中介费,中介居间介绍已付出服务,您与房东应共同承担应支付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5-06-29 11:58
当然可以要回,需要帮助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5-06-29 14:08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双方都不构成违约,上家返还5万金给下家即可。
无需支付中介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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