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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急急急

四川-成都 06-29 18:37  悬赏 0  发布者:小夏夏zyx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成都从事服装导购,公司是在上海注册,在成都开了四家店,但并未在成都设立办事处。现在成都的四家店都要撤出,目前我所在的店铺已经撤了。公司派人到成都和我们协商处理签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公司只愿意赔偿我们一千元(我我们都是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们非常不满意),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半年是按照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平均工资:3000多元,底薪是1700元,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但公司那边只愿赔1000元,说是因为业绩不好,门店亏损,才要撤的。如果我们不愿意接受500的赔偿,让我们自己去走法律程序,还说我们只看到劳动法对我们员工有利的地方,没看到劳动法对我们没利的地方,还说走法律程序我们员工一分钱都得不到!还说我们不开张,让公司损失了,要从我们的赔偿金里扣钱。还说不同意就要调我们去成都的另外一个公司上班,说那个公司给他们有合作关系,我不能理解,我签合同明明是和上海公司签的,又没有和其他公司签过,而且合同上面也没有写有这条规定,还说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我们的,本来是可以一分钱不赔的,说这1000不是给我们的赔偿金而是处于人道主义给我们的补助,公司这样说我不能接受,声明一下:我们没有做过任何违反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事,绩效考核制度里面也并没有提及过要扣工资的事,只写明了没有完成任务就没有奖金。合同里也写得很清楚地点在成都的。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有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是否合理?而且我打听了一下,说是公司在上海注册的这边没有分公司的话就不能在成都申请法律仲裁,是真的吗?那我该怎么办?就为了要原本属于我的那一小部分工资怎么就那么难!
问题补充:
打错了 不是500元 ,是赔我们1000元,还有我们店铺上面的员工都是一年以下半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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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6-29 19:58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请问是在成都劳动局申请还是上海啊

回答:

您好,工作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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