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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关于竞业限制条款的关键要点以及支付方式?

上海 09-25 13:34  悬赏 15  发布者:cartoo…… 给我留言  回答:(3)
之前与公司的合同附带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现打算离职,请教以下问题: 
请大家不要复制大篇文本内容给我,希望给些实际的建议,这是第一次发贴提问,没有很多赏分给大家,请多包涵,谢谢:) 

1、竞业限制中列出: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 

A:自营但不与前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可否? 
B:法律上如何定义是否真实存在竞争关系呢?举例我司业务是机票定购,如果现在公司的客户是牛奶公司,以后公司的客户是汽车,还算是竞争关系吗? 

2、协议中公司关于赔偿金的支付时间 
A:写在合同期满后支付赔偿金,是否合理 ? 
B:如果合同期签的是2年,现在我只做了半年,是否要2年后再领取?? 
C:如果是这样,那离职后的一年半到二年之间,是否不需要受此协议内容限制?? 

3、关于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应该是每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无协议中无约定,是否有相关条例可参考? 

4、如果最终公司说不需要对我进行限制了,原来签的协议取消,可以这样做吗?还是签了说要支付后必须执行呢?我知道如果公司不支付赔偿金,我可以不受此条款限制,但是这笔钱不少,我想离职了,还让公司少付应付的钱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9-25 13:38
具体请当面咨询你们本地律师 网络咨询只是方向新指导  不可能指望通过网络解决所有问题 都这样 就没有律师这个行业了 
回复时间: 2008-09-25 14:12
法律对此类协议没有禁止性规定。
回复时间: 2008-09-30 15:58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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