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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广东-深圳 04-18 23:46  悬赏 15  发布者:wBS4222 回答:(3)
公司无故开除我,开除时让我填了离职申请单,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3个月,月薪800元/月,从2011.3.8签的试用期合同,工资每个月都有加,3月800元,4月1500元,5月1700元,6月1800元,7月2000元,8月2000元,9月2300元,10月2500元,11月2700元,每个星期上六天班,没有加班费,我的证据只有社保,试用期劳动合同,还有一份录音,录音提到老板开除我,和我11月份工资2700元,打卡记录和工资签名表在老板那里,能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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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4-19 07:45
1,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2,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4-19 21:38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4-20 21:26
1、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如公司属违法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每工作满一年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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