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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上海 05-01 14:42  悬赏 20  发布者:miaoch……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月12号.公司单方面将本人辞退,未有书面的辞退信,本人亦没有递交辞职报告。可否要求经济补偿?
本人在此单位工作了8个半月,期间本人催促公司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老板仅仅发了一封电子邮件敷衍了事,双方并没有签字盖章。现在公司不仅不愿意赔偿7个半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连经济补偿都想抵赖掉。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在第一次调解无果后,公司居然向本人发了一封函件,说本人因未说明缘由无故旷工,请我于5月5日回公司上班,我揣测他的意图是想在我回公司之时补签劳动合同,对于此事,我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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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1 15:33
等待仲裁结果。
回复时间: 2011-05-01 17:10
如需帮助请电联。
回复时间: 2011-05-02 16:46
1、你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回去上班,并给予书面的回复;
2、不论是否回去上班,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5-02 20:15
关键是电子邮件的证明力问题,既然已经进入仲裁程序,自己还需非常谨慎。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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