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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相炒人”的维权请示

广东-佛山 09-07 11:17  悬赏 0  发布者:chenwe……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在一家佛山当地上市公司工作,截止至今有15年了,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因我车间生产产品改革,将不再生产此类产品,故公司决定,将此车间所有人员调整到别的车间工作。原每月薪资是采取计件,按产量来核算工资,但公司为了避免劳动风险,发放给到我们个人的工资条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的形式。现调整后的车间将采用不让加班的方式,致使工资将大幅减少,约30%~50%,从而迫使人员主动离开,达到公司减员及避免支付赔偿金的责任。此种变相“炒人”的做法,我该如何为自己维权,敬请各位大律师为我解答,给我帮助,谢谢了!
问题补充:
1、公司资金雄厚,不存在倒闭或经营不下去。
2、工资实际是按产量计,在那里工作15年,都是采用白夜班倒班的形式,未享受过周六周日及法定假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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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7 11:26
如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追问:

那应该怎么维权,采取哪些方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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