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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加班工资计算合法吗?

重庆 05-30 12:24  悬赏 5  发布者:badboy……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单位签定的合同是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月工资以基本工资在+浮动工资+绩效奖+工龄补贴来发放。但公司安排员工加班,加班工资都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合同中注明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来计算加班工资)。请问这样的计算方式公理合法吗?
问题补充:
另我们是轮休,遇休息不是周六、周日,而公司要求我们加班的,加班工资应该以工资的150%还是200%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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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30 12:25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5-30 17:48
1.公司可以这样计算加班工资
渝劳社办发〔2006〕124号 规定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和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只要公司安排了补休的,可以不支付法定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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