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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09-22 19:33  悬赏 10  发布者:金辉168向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1)
公司已和本人签订2次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半年,第二次鉴定1年。第二次签订的合同即将到期。请问我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吧,如公司跟我签固定期限合同,我是否可以拒绝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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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9月22日 22时33分
你合同期满后,不排除公司以你合同期满为由不再续签这种情形存在。本来第三次公司是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这毕竟只是规定,你在合同期满之前是需要做一些准备工资的,证明你是有向公司提出签订无故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本律师八月份才刚处理完一个员工连续签订过两份劳动合同,第三次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确已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再续签和劳动合同的案件,该案件的单位被判了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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