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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退押金

广东 08-07 00:48  悬赏 10  发布者:boirey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的租房合同于2011年8月6日到期,本人不打算续租,提前一周通知房东准备结算,但是房东以未提前一个月告知,不予退还押金,而且要求本人寻找下一家租客后,再根据空租时间扣除相关费用。
合同中有两项约定:1、如果租客续租,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房东;2、合同到期,租客不再续约,房东应当退还住房押金。
请问专家,该如何应对?谢谢。
问题补充:
补充两点:1、其实8月1日,房东就可以将房子重新放租出去,但是房东一直拖到8月4日才弄。8月4号、5号两天,其实都有后来的租客愿意租房,但是房东不接受租新的租客,要求继续等待人来看房;2、本人每个月都按时缴纳租金,包括最后一个月的,房东就说我既然交了房租,就应该是还要续租的,有些先入为主。其实如果我不缴纳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所有的违约责任都在我。
至少说明,房东如果厚道,不仅可以马上有新的租客,不会有空租的损失的。但是现在房东不配合,电话和见面沟通都很不耐烦。
本人只能想别的办法了,其实有想过起诉,但是那样很费时费钱的,也不想把事情进一步恶化。
所以希望能得到专家的帮助,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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