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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陕西-西安 12-27 16:00  悬赏 0  发布者:林雨夕123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家培训机构的教师,公司规定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交了离职报告后,公司会尽快找人来接替工作。我12月1日交的的离职申请,12月20日,无人接替我的任何一项工作,因自己发烧请假两天,公司在一天内找了老师,接替完我所有的工作。我办离职时发现,我12月份上的课全部清空,我问领导,他们解释说,因为我离职,家长让赔课时,所以清空了我所有的课。对于这种说法我很不满意,家长若对我的教学有意见,公司可以换老师,若对我离职有看法,也是公司的事与我无关。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一个单位干一辈子。我按离职程序走了,凭啥扣我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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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2-27 20:05
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25%的赔偿金。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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