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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最新劳动法辞退,单位应该如何补偿?

 08-16 10:20  悬赏 0  发布者:CXZJE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东 回答:(2)
我在佛山某公司工作6年多,老板突然说公司效益不好,把公司部分业务关闭,并突然把我辞退,从开始至今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才刚开始买社保两个月,应该有什么补偿,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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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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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8月16日 10时52分
1、公司如果在2008年1月月份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的双倍工资。但这个要求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视为你与公司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没有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了。
2、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你在职期间的社保。
3、如果公司部分业务关闭而辞退你,你可以压怄气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已经工作六年半以上,就应该支付你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答复,我的问题似乎比较复杂,我于2004年7月份到公司工作,期间06年辞职过3个月左右,后老板又把我请回来继续工作,一直工作到至尽.也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买社保,07年开始到2011年5月份公司每月给我200元社保补贴,一直到2011年5月老板才在她名义下另外的公司帮我购买了社保.而我就职的公司已经办理注销手续,但因有些问题一直未能完全注销,只注销了国税,但目前公司也仍然在经营,老板就因说业务不好将我裁掉.像这样的情况,我应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

回答:

你可以要求06年重新入职到现在的工龄的双倍赔偿金。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8-16 11:19
应该给你N+1经济补偿金,即七个多月的工资。有需要,可以找律师代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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