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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产权面积差价在合同没约定的情况下应由谁来付?

山西-太原 01-15 16:37  悬赏 0  发布者:xiaoxi……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签合同时房主的房产证还没下来,房子有贷款,没交大修基金,我按照合同约定给房主解了押,交了大修基金,眼看房主可以拿到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给我了,但是开发商测量房子面积多出了1平米,要房主补交这1平米的差价才能出房产证,房主就要我补交,理由是合同上的实际成交价格他写的是“净收”,但是我们签的合同上房子面积一栏注明了“以产权为准”。我理解的“净收”的定义是二手交易中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全部由我负责,还有像大修基金这笔费用因为签合同时就约定好了由我来出,但是补1平米差价这笔费用,我们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而且属于房主与开发商之间一手买卖时的问题,这笔费用在法律上不应该由我来承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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