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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自动离职的薪资支付

上海-浦东新区 09-13 17:53  悬赏 0  发布者:keen_l……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在上海分三个地点办公。现有一名员工于8月初因在工作期间违反消防管理办法在工作场所内吸烟,并与保安发生争执,造成极坏影响。但公司本着以教育给机会的想法为主,给予该员工工作地点调动、岗位不变的处理决定,但该员工不同意。且之后也未按要求到另一地点报到。我公司认为该员工已连续旷工超过两天,也不给公司任何交待,视其行为为自动离职。 请问我公司这种处理方法是否正确,是否要支付该员工8月初那几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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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3 19:28
单位处理合理,但是该员工上班期间的工资仍应正常发放.
回复时间: 2011-09-13 20:16
应当据实结算工资。处理方法是否正确,要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9-13 20:46
调离工作地点是否合法,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或者规章制度是如何约定的;若不合理,该员工不接受调离的话,不能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应该发放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1-09-14 10:18
工资正常结算
回复时间: 2011-09-14 11:14
工资按照正常结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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