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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江苏-无锡 09-13 22:05  悬赏 0  发布者:winnie……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2010年12月份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一年的,到2011年12月到期,现在(2011年9月)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只是口头跟我说了下,我无过失,请问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另外,公司的年终奖是按照每月考核计算的,解除合同的话可以拿到相应月份的年终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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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3 22:19
可要求一年一个月的双倍补偿
追问:

好的,那请问年终奖可以拿到嘛?

回答:

年终奖可能得不到

追问:

她今天给了我书面的通知书,是不是就只能得到一个月的补偿了

回答:

要求双倍赔偿

追问:

她不同意,她说今天已经给我发过书面通知了,等30天后叫我离职

回答:

单位有权以给付一个月补偿提前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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