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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江苏-扬州 02-23 10:31  悬赏 0  发布者:liaihu…… 给我留言  回答:(1)
公司属于邮政公司的三产公司,经营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854万元,于2015年9月30日退掉邮政正式职工股份,现只有200多万元。2015年10月公司没有通过书面通知只是开会要求公司的聘用员工重新选择邮政公司的工作岗位,理由是公司将要改制,会卖给私人,如果选择岗位目前将以借用的形式暂时借用到邮政公司工作,待公司卖掉再与接手的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想我没用重新选择岗位,并且个人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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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3 17:18
可以拒绝选择岗位,要求续签合同,如果单位不续签,可以视为单位不签,要求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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