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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问题

辽宁-葫芦岛 03-31 13:36  悬赏 0  发布者:kxmzdy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
    本人1972年出生 女 是一名临时工。(本人第一次工作时间从1991——1999止)从1999年年底因生小孩而停止工作。(第二次工作从2003年——2016年4月1日止)两次工作地点都是在同一个工厂(国企)里工作。
昨天2016年3月30日工厂负责人跟我说4月1日不用上班,2016年劳动合同都签了。这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我怎样维权。我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1991年——1999年这段工作时间能要求工厂补交养老保险吗?
2003年——2016年这段工作时间能要求工厂补交2003年——2007年这段时间养老保险吗?工厂是从2008年开始给我上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31 13:40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3-31 13:47
1、劳动合同到期,不存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2、1991至1999的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冲1999年开始计算;
3、社保受诉讼时效的限制,03至07的养老保险很难主张。
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4-01 11:25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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