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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及失业保险问题

北京-通州区 04-11 10:43  悬赏 25  发布者:y13412……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东莞一家上市公司工作,2004年入职一直工作到2010年5月,2010年5月因为工作需要,调到北京一个刚收购的公司工作,但社保一直在东莞买到15年3月,15年3月后东莞社保停交,然后在北京新买的社保一直到现在,我想问一下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交住房公积金可以补交吗?如果公司裁员我将得到哪些补偿?有失业保险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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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4-11 10:43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追问:

如果是政策性搬迁呢?比如环保和安全不合格政府要求搬迁造成公司裁员对工人赔偿有没有影响?

回复时间: 2016-04-11 10:45
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16-04-11 10:48
您好,五险一金是强制缴纳的,单位应当续交。裁员需要履行程序,如果被裁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建议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可以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4-11 11:14
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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