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吴健弘  王远洋  朱学田  蒙彦军  
该问题已关闭

按劳动法规定,台湾人工资和谴散费如何算?

山东-淄博 10-25 18:58  悬赏 20  发布者:pnl7131 回答:(1)
台湾人在广东工作,已做五年,但单位只为他办一年工作证,老板走了,拖欠工资三个月,按劳动法规定,应补发三个月的工资,赔偿五个月的谴散费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25 19:01
是的,还给你补缴养老费,但问题公司老板有能力履行你说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7177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